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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级干部分包县(市、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7-01

各县(市、区)粮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和组织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安全、壮实力、增活力、重民生、求突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提高效能,切实帮助粮食部门解决当前形势下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进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市局决定,实行局级干部分包县(市、区)工作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细致了解情况

分包干部要确保每一个月到分包县(市、区)了解情况、提供服务不少于1次。要密切关注粮食工作运行情况,深入了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求摸实情、谋实策、出实招、求实效。增进了解,深化感情,引导正确面对困难,树立发展信心。

二、指导用足用好用活政策

分包干部既要及时帮助县(市、区)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经济形势和困难,又要大力宣传国家、省特别是我市粮食部门取得的成绩,引导认清自身保持长期发展的优势和条件;更要把我市促进经济发展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传达到县(市、区)粮食局和企业干部职工,帮助和指导用足用好用活拉动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实现降本增效。

三、着力帮助解决问题

分包干部要针对县(市、区)粮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主动做好协调、反映和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及时帮助解决当前普遍面临的收购资金紧张等关键问题,努力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任务在一线落实。

四、严格坚持廉洁帮扶

分包干部要坚决按照廉洁行政的要求,到县(市、区)

了解情况、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轻车简从,做到不迎送、不吃请、不收礼,对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干预。
  附件:邢台市粮食局局级干部包县(市、区)分工

  

 

          二年六月八日

主要职能

   一、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的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政策、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指导本系统执法工作。

 二、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