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粮食局《储存省储粮高大仓房室外钢梯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9-07-09
市粮油集团总公司、有关县、(市)粮食局、各省级粮食储备库: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冀粮[2009]3号)现将省粮食局《储存省储粮高大仓房室外钢梯改造指导意见》和省推荐《保定市良华仓储有限公司制作不锈钢爬梯的有关情况》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县、(市)粮食局、各省级粮食储备库,按照省局高大仓房室外钢梯改造指导意见,结合本承储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邢台市国家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为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示范库,室外钢梯改造7月底前完成任务,其他省级粮食储
备库今年底前完成任务。
附件:
1、 储存省储粮高大仓房室外钢梯改造指导意见
2、 保定市良华仓储有限公司制作不锈钢爬梯的有关情况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