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邢安[2009]7号文件的通知
日期:2009-05-15
市粮油(集团)公司、局属各单位:
现将《邢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9]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立即对存粮较多的大型粮库、在建基建工程、较大的附营企业、人员较密集的文化娱乐和经营场所等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储粮安全、防火、防盗、有毒化学药剂管理、电器设备安全等,通过检查切实找出漏洞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市粮食局办公室,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各单位要将本单位领导值带班安排于4月30日前报市粮食局办公室。市粮食局节日期间值班电话3265665。
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09年五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结及大检查统计报表,于2009年5月5日前书面报市粮食局仓储基建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