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按照河北省粮食局的安排,定于5、6月份进行粮油质量检验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粮油质量检验员
二、技术等级:中级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的考核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四、鉴定与报到时间:
此次鉴定中级工分三期进行,分别为2007年5月27-28日、6月6-7日、17-18日,具体人员安排见省局《关于举办粮食标准质量暨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的补充通知》(冀粮电[2007]19号)。参加鉴定的人员在培训报到的同时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注:申请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盖所属单位公章,不要盖市、县粮食局章),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考试前1日发准考证。
五、考评有关事项:
本次考评以《国家职业标准-粮油保管员》为标准,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评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指定参考教材为国家粮食局编印的《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
六、鉴定地点:石家庄市,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七、鉴定费用:中级每人293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811542、86573886
传 真:0311-85802004
联系人:张燕昆、李进广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河北省粮油信息中心
邮 编:050021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