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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05 字号:[ ] 打印 关闭

冀粮行字〔200942

 

各设区市粮食局: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收获粮食质量会检、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09]119号)精神,现将我省2009年度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我省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按照国家粮食局2009年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会检工作安排,计划在我省采集新收获小麦样品320份,玉米样品125份。为增强收获玉米质量调查数据的代表性,我省计划增加采集玉米样品85份。小麦样品安排在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沧州、衡水等6个主产市采集,玉米样品在全省各设区市采集。

今年继续对成规模、有代表性的优质小麦品种,开展品质测报工作。计划在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衡水等5个主产市采集优质小麦样品100个,由省质检中心进行品质检验。品质测报样品采样点由相关市根据优质小麦分布情况确定。

二、落实样品采集规则,保证样品质量

1采样原则:样品应当为当地主导品种,按照产量优先、等距分布、相对固定的原则,以自然村为单位确定;2008年已确定并备案采样点,原则上不再变动。对同一粮食品种,每个采样点只采集一份,均为农户样品(村级混合样品)。

2样品重量及要求:样品应进行必要的整理,清除杂质,对水分过高的样品应晾晒至接近标准水分(记录原始水分数据)。小麦和玉米质量会检样品每份重量均为1公斤;小麦品质测报样品每份重量为4公斤

3、样品包装及信息登记:样品包装统一使用国家粮食局印发的样品包装袋,我省增加的样品包装由省局统一购置。每份样品都要详细填写样品外包装袋上的标签信息,认真登记样品采集农户的姓名、住址、种植品种、提供样品数量,并经农户签字。《采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采样单中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3

小麦品质测报样品包装袋、采样单上要注明为优质品种,并标注品种名称。

三、保证送样时间,按时完成采送样计划

做好收获粮食的采样、送样工作,是保证检验数据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抓紧抓好。

小麦样品的送样时间为623日前,玉米样品为1126日前,送(或寄)至省粮油质检中心。

省局将根据各市采、送样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省局行业发展处联系人:龚军强  李新年

联系电话:0311-85811534   85814029   传真:85811534

省粮油质检中心联系人:史向民

联系电话:0311-85809365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   邮编:050021

 

附:河北省粮食局2009年粮食质量会检和品质测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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