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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春季储粮安全
日期:2010-03-29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要求各储粮企业高度重视春季储粮安全检查,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分析粮食库存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及早防范。按照粮食库存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库存数质量是否真实、帐实是否一致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县(市)间互查、市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确保全市春季储粮安全;三是建立安全储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保管人员向仓储企业负责,仓储企业向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负责,各级一把手负全责,分管人员承担具体责任”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储粮责任状,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四是探索储粮新技术。运用环流熏蒸杀虫技术、低剂量磷化氢和二氧化碳混合熏蒸技术储粮,探索缓释熏蒸技术,降低粮食残毒量。

主要职能

    保定市粮食局是负责全市粮食(含食油,下同)流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编委“三定”方案,保定市粮食局的工作职责是:

 (一)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粮食流通政策、制度,指导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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